各县(区)人民政府、管委会,市直各有关部门:
按照《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的通知》(赣府厅明〔2012〕129号)要求,现将有关表格发给你们,请认真填写并按要求报送至市信息化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科(县、区负责组织本辖区相关部门统计汇总后上报),未按要求汇总或逾期未报的,绩效评估日常管理不得分。
附件:
1. 2012年度新余市政府网站发展指标数据自查表
2. 2012年度县(区)人民政府、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网站发展指标数据汇总表
3.2012年度新余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安全评测自查表
2012年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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